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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方城县鸿达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网上公示

时间:2024-09-24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方城县鸿达化工厂地块位于南阳市方城县赵河镇卫生院西侧,县道013南侧,地块中心坐标:E112.84354806°,N33.18368489°,根据《方城县鸿达化工厂地块边界证明》,该地块北至县道013(赵河大道),南至李长军苗木基地,西至赵河驾校,东至卫生院西侧排水沟,占地面积为4595.31m2。该地块成立于2002年,于20036月关停,其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原辅材料为甲苯、4-硝基苯酚、乙腈、吡啶、浓硫酸、氢氧化钠、三氯氧磷等,主要从事双(对硝基苯)磷酸酯生产。根据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方城县鸿达化工厂土地利用规划的说明》,该地块规划用途为留白用地,且依据方城县人民政府2022215日出具的承诺,无依法拍卖挂牌出让作为经营性用地的计划,同时依据《方城县赵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初步成果》,该地块规划为留白用地,因此从严考虑,该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二、风险评估

1)土壤风险评估

本地块风险评估土壤关注污染物为:4-硝基苯酚和吡啶,最大污染深度2.0m。考虑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共6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

经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对地块土壤污染从保护人体健康的角度,定量评估了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要求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对单一污染物以1.0E-06为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对于非致癌风险,单一污染物以1为可接受风险水平。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块内4-硝基苯酚和吡啶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人体健康风险水平不可接受。地块内超风险污染物4-硝基苯酚和吡啶的建议修复目标值分别为77mg/kg33mg/kg。根据地块的土壤超风险污染物及建议修复目标值,提出地块土壤污染面积为1083.46m2,污染土方量为3456.49m3,最大污染深度为3.5m

2)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

方城县鸿达化工厂地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4-硝基苯酚,本地块地下水不饮用,考虑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共2种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经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地块中污染物4-硝基苯酚人体健康风险水平可接受。

三、结论

综上,经风险评估,方城县鸿达化工厂地块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土壤中4-硝基苯酚和吡啶的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中4-硝基苯酚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需针对超风险区域的土壤污染物开展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工作。


 委托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        

编制单位:郑州源致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  0371-86160512      

公示日期:20249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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