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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星海聚氨酯有限公司原厂区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时间:2020-08-26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郑州星海实业公司始建于1994年,主要生产组合聚醚,2005年改制并停产,现土地使用权人为郑州星海聚氨酯有限公司,规划为商务用地。郑州星海聚氨酯有限公司原厂址用地,面积为13522.87m2,约合20.28亩,地块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与宏达路交叉口,中心位置坐标E113°37′14″,N34°49′26″,西边临长兴路,东边为税务局,南边为河南省金凤化工有限公司,北边为宏达路,与生产车间相距200m为家属楼,家属楼临宏达路。

二、场地调查结论

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大于15m),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7〕67号),若地下水埋深大于15m,且上层土壤无明显污染特征,可不设置地下水采样井。

根据场地内生产车间、仓库、锅炉房等构筑物的分布情况,布设土壤采样点8个(包含1个对照点)。本次土壤采样及监测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测试结果显示,各项重金属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有机物除二氯甲烷检出外,其余均未检出;检出的测试项目二氯甲烷含量浓度较低。检出的各项指标含量皆较低,且浓度与对照点相差不大,均不超本次选取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分析,在2#、3#点位土壤样品中二氯甲烷含量虽然较低,远低于标准要求,但出现随着采样深度加深而增加的趋势。为查明2#、3#点位深层土壤中二氯甲烷含量,在2#、3#点位2m、2.5m深度处进行补充检测。根据补充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各项指标除六价铬外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结果与初查结果相差不大,且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相应风险筛选值;二氯甲烷及其余有机物、石油烃均未检出,2#、3#点位深层土壤中有机物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相应风险筛选值的要求。

三、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及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分析等工作,郑州星海聚氨酯有限公司原厂区地块场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

委托单位:郑州星海聚氨酯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郑州源致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姚工   0371-86160512

公示日期: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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